广西内部审计师协会文件

 


 

关于推荐审计业务骨干参加项目审计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自治区本级2021审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已经由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同意,为促进审计机关与内审单位的业务交流,现就推荐内审协会会员单位审计业务干部参加自治区本级2021审计年度项目审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方式

安排内部审计业务人员参加审计厅本级组织的审计项目,学习审计思路与技术,加强对内部审计干部队伍的实战锻炼培养。

二、工作内容

财政、金融、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

三、其他事项

(一)各会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审计业务骨干自愿原则,选派业务干部参加审计厅组织的审计项目。

(二)参与审计项目工作时间一般为两个月,期间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安排出差任务的差旅费等,由自治区审计厅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审计业务骨干回原单位的往返交通费等由原单位按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本单位(系统)选派参加审计项目人员情况表(盖章)报送到广西内部审计师协会,电子版(word)发送至gxiia@163.com。

     联系人:彭斯慧  电话:0771-4376352

   

附件:推荐参加自治区审计厅2021年度审计项目人员情况表

  

 

 

                          广西内部审计师协会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