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文件

桂审内审〔2023〕109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2023年度

广西内部审计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各派出审计处,厅属各单位,

广西内部审计师协会各会员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推深做实研究型内部审计,锤炼高素质专业化的内部审计人才队伍,2023年4月至6月,自治区审计厅、广西内部审计师协会组织实施了2023年度广西内部审计科研课题公开招标和立项评审工作。按照《广西内部审计重点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经专家严格评审,择优确定15个课题为2023年度广西内部审计科研课题(见附件1)。现就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的总体要求

课题研究过程中,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聚焦审计主责主业,围绕审计对象开展应用型科研,避免空泛和一般化,确保课题研究质量和研究成果的应用价值,真正有助于指导内部审计实践。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将广西内部审计科研课题纳入本单位的科研工作计划,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支持,按规定加强对课题研究的监督和管理。各课题组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务必参与并指导、督促、检查课题研究;课题组执笔人和其他成员按照已审定的课题研究提纲认真、扎实、有效开展课题研究,确保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二、课题研究成果的基本质量要求

2023年度广西内部审计科研课题研究报告的基本质量和格式要求按照附件2的规定执行。

三、课题研究的管理

各课题组应积极配合自治区审计厅开展课题跟踪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研究过程中,课题联系人根据分工,实时跟踪了解课题研究的进度,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服务。2023年10月中旬,自治区审计厅内部审计指导中心、广西内部审计师协会秘书处将对全部立项课题开展中期检查。课题执笔人应填写《2023年度广西内部审计科研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3),报告课题研究进度。各课题中期检查上报进度不得低于课题研究任务进度的70%。自治区审计厅内部审计指导中心、广西内部审计师协会秘书处对研究工作达不到计划进度的课题进行督促整改。

四、课题完成的期限

各课题组应于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将课题成果报给自治区审计厅内部审计指导中心、广西内部审计师协会秘书处。自治区审计厅内部审计指导中心、广西内部审计师协会秘书处应在各课题研究成果上报后的5日内,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各课题研究成果质量情况向各课题组反馈修改意见。各课题组应根据修改意见完善课题研究成果,于11月20日前向自治区审计厅内部审计指导中心、广西内部审计师协会秘书处报送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和查重检测报告。

五、课题的结项

(一)各课题组填写《2023年广西内部审计科研课题结项申请表》(附件4),由自治区审计厅内部审计指导中心、广西内部审计师协会秘书处将课题成果提交有关专家进行结项评审。评审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评审结果按评委半数评定为“中”以上等次,课题给予结项,并颁发结项证书。评审为“差”等次的课题完善课题成果后再组织结项评审。

(二)以下情况之一可免结题鉴定:(1)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2)成果获中央、国务院或其他部委办局内参刊用;(3)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以及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等国家级理论宣传报刊发表。

(三)课题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呈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决策参考时,须标注“广西内部审计科研课题”及课题编号。

六、课题逾期未完成或未通过评审的处理办法

对逾期未完成或未通过结项评审的课题,按照《广西内部审计重点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后期研究经费将用于聘请课题组外的专家对课题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该课题的组长和执笔人,2年内不得申报广西内部审计科研课题研究。

七、课题研究联系信息

(一)联系人:田雯霏、韦倩雯(0771-5858132,0771-5800636);

(二)电子邮箱:gxiia@163.com;

(三)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8号审计厅办公楼808室;

(四)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1.2023年度广西内部审计科研课题立项表

2.广西内部审计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基本质量要求

3.2023年度广西内部审计科研课题中期检查表

4.2023年广西内部审计科研课题结项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2023年7月27日
   
桂审内审109号.pdf
附件1、2、3、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