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总经审全委会专题学习新修订《中国工会审计条例》

 

3月22日,来宾市总工会召开第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2023年3月10日印发的《中国工会审计条例》。

会议指出,修订后的新《中国工会审计条例》中规定的“工会审计的定义,人员机构,审计程序,审计职责,审计权限,工作保障,相关责任,以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下审一级’的工作体制和‘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等内容,对于保障工会各级经审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工会经费的安全有效运行奠定了基础。对于规范工会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确保工会资产安全,促进工会经审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一要统筹规划周密部署,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全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切实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工会经审的重要工作来抓。对《条例》的各项条款进行认真学习研究,准确理解,全面把握《条例》的每一项具体规定和要求,深刻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明确《条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使工会领导干部了解《条例》,工会经审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工会会员熟知《条例》,为《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切实履行好《条例》所赋予的监督职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要结合《条例》与工作实际,着力抓好五个规范。1)经审组织上规范,在组织建设上要把关到位,凡为一级财务管理的工会组织,在组建工会或换届选举时,要坚持经审会“三同时”原则。不具备设立经审会条件的基层工会组织都应该设立经审委员或工会经费审查员,使各级工会经审工作有人抓、不断线、有发展。县级工会要设置经审办,配置相关工作人员;(2)完善制度上规范,以《条例》为基准重新修订和完善一系列相关的制度,确保经审工作有章可循;(3)审计手段上规范。严格执行《条例》有关审计程序,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力求以审计手段上的规范保障审计质量上新水平;(4)监督内容上规范,按照《条例》的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找准经审工作切入点,不断完善审计监督内容,突出重大政策重要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努力加大审查审计监督力度,提高审查审计质量,促进工会经审工作高质量发展;(5)队伍建设上规范,按照《条例》的要求,不断提高专业人员比例,不断加强经审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不断从严管理工会经审队伍,树立工会经审干部在工会内外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