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审计厅联合召开的广西本科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座谈会在广西艺术学院召开。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书记苏海棠,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国友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教育厅副总督学、二级巡视员韦兰明主持会议。


     会上,广西艺术学院党委书记蔡昌卓就广西艺术学院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及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果做了介绍,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北部湾大学、广西艺术学院、广西医科大学、广西科技大学等7所高校作为代表对2018年以来的各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作了简要汇报。

      在听取了7所高校的汇报后,孙国友副厅长指出,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本科高校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内部审计工作,
取得明显成效。全区25所公办本科高校中有24所高校设置了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25所本科高校制定、修订了200余项内审工作制度,2018年至2019年,区内各本科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共完成审计项目18635项,审计金额840.71亿元,增收节支5.89亿元,提出审计建议意见被采纳4155条。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机制建设与国家和自治区的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内部审计制度建设与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和学校的实际管理需求尚有差距,内部审计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尚待提高等问题。各高校党委要深刻认识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一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位,科学构建高校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二要加强学习,切实把政策规范领会到位。各高校党委要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审计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既要组织审计部门带头学,也要推动学校各部门广泛学,务求学懂弄通、学以致用、见到实效。三要加强统筹,切实把体制机制建设到位。各高校党委要审时度势,从本校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工作体制机制。高校党委、行政主要负责人应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审计委员会,不具备条件成立审计委员会的,要将审计工作纳入党委日常议事议程。孙副厅长表示,自治区教育厅将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支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保障高校内部审计机构依法独立履职;支持和推动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加快制定完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相关制度,为规范和指导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提供支撑;三是支持内部审计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力量。 

       
随后,苏海棠书记代表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对近年来我区本科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作出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相继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加强党对我区本科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需要,是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需要,是推动我区本科高校健康发展的需要,全区本科高校要明确时代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党对内部审计工作领导的重要认识。苏书记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自治区审计厅将依法对我区本科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加强对我区本科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自治区审计厅将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全区本科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依法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本科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专项检查。苏书记指出,做好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自治区教育厅和我区本科高校应根据教育部47号令,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成立审计委员会,成立内部审计机构、岗位,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和保障内部审计经费,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等方面的工作,努力开创新时代我区本科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新局面。


      来自全区25所本科高校分管内审工作的校领导及内部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近60人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