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意见的函
审计署办公厅
审计署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征求对《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组织人事部门,中央军委审计署综合局,部分中管金融企业、中央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为加强审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审计人才评价工作机制,更好地适应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研究起草了《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现送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4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审计署人事教育司联系电话:010—50993487
传真:010—50993485 电子邮箱:education@audit.gov.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联系电话:010—84208349 传真:010—84207347
电子邮箱:zhuanjisizcc@163.com
审计署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2年3月31日
附件:审计署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意见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