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审计整改工作。自治区党委委员、外部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蒙坤伟,林业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审计委员会主任覃勇军,林业集团总会计师、外部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黄志堂,自治区审计厅派出企业一处副处长粟烨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林业集团2019年至2021年6月内、外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题汇报,审议通过了《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整改管理办法》。

蒙坤伟在听取汇报后,就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林业集团各职能部门、各下属子公司要积极主动作为,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主动纠正和解决审计发现的问题,以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

二要落实整改任务。要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和审计整改意见要求,按照整改管理办法中整改结果认定情形、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切实推动整改成效。

三是强化整改结果运用。要对照整改管理办法要求,加大审计整改考核力度,完善审计整改考核标准,落实整改考核机制,切实把审计整改情况与整改责任主体综合绩效考核挂钩。同时,对审计整改中存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的相关人员,应严肃追责问责。

四要完善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全面推动集团及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制度执行过程和结果的监督评价,促进管理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