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的发展源于企业的内部管理需要,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内部控制日趋完善,管理流程越加精细,内部审计将逐步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查错纠弊逐步向内控评价和以风险为导向的管理审计转变;二是内部审计职能从单纯的财务收支审计逐步向监督与服务并重的转变;三是审计方式从事后审计逐步向全过程审计转变。随着内部审计介入的范围越来越广泛,审计业务越来越复杂,审计要求越来越高,对内部审计人员的要求必然是专业多元化的复合型人才。企业基层内部审计人员除了与时俱进,加强各专业理论学习,多领域了解相关法规、监管文件和行业标准之外,还应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获得提升,适应日益升级的审计工作。以下是笔者在实际工作中的一些切身体会和看法,供大家共勉、交流。

一、以企业内部控制工作为基础,加深对企业的了解程度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运行的有效性是企业经营管理和防范风险的基石,是内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基本依据。

(一)内部审计人员应紧跟本级企业有关制度“立改废”、与上级企业管理制度的衔接、针对外部法规和政策的“外规内化”等制度建设工作的步伐,积极参与有关的制度修订、审查工作,自行熟悉本企业各类制度,了解相应的管理流程和控制目的。

(二)内部审计人员应积极参与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组织的内部控制审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掌握检查和测试流程、审计方法,了解企业存在的内部管理缺陷,提高个人的监督、评价能力。

二、坚持多渠道持续学习

(一)内部审计人员应积极参加企业管理部门组织的与企业投资、工程、技改大修、法律诉讼等重要事项有关的立项、结算、实施方案等职能审查会议,除履行自身职责外,侧重了解其他部门提出的专业意见,提高个人服务于大局,能多维度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内部审计人员应积极参加上级集团公司开展的各类审计项目、跟班学习,认真对待上级监管单位的迎审工作,在工作中学习,积累各种工作经验。

三、找准审计切入点,锚定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

审计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内部审计人员需要及时从繁杂的事项中发现问题线索,以“经济效益、工作进度、决策流程、损失风险、账实比对、大额支出、涉诉违规”7个方面作为切入点,提高审计嗅觉,加强重点突破的审计能力。

(一)经济效益:具体包括企业年度财务盈亏情况、经营目标考核情况、项目投资收益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等。应把企业出现的巨额亏损、经营目标考核不达标、资产大额减值、投资收益效果差等情况作为问题信号,询问相关管理部门出现问题的主因,注意对相关的立项文件、下达的经营部署文件、财务预算、项目可行性论证文件、决策流程、大额资金的支付审批进行核查,以发现预算不准确、论证不充分、过度或超额投资、违规决策、违规经营等方面问题。

(二)工作进度:是指对上级部署的任务、项目投资进度、工程建设进度、两金回收压降等方面的执行情况。根据出现的异常情况开展核查,比如:对于进展缓慢甚至搁置的上级部署的项目,核查是否存在对上级部署执行不坚决、不到位、不全面等情况;对于投资资金不到位或超前投入的,追查原因,核查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资金专项用途、资金链紧绷、投资环境或合作方已发生重大变故、超概算、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对于资金回收压降困难的,检查是否及时采取法律手段降低或转嫁资金损失风险,作出合适的评估;对于工程,重点检查施工进度是否符合工期要求,通过相关原始凭据和外部证据检查工程进度款和重大变更事项的真实性、必要性、合规性,等。

(三)决策流程:应包括企业治理结构、“三重一大”制度、相关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有关的投资、合同、资金支付、采购等内部管理规定的审核审批流程。建议在实施审计前,调取企业章程和上述管理制度,逐层梳理审计事项应遵循的决策流程,结合企业重大事项清单、有关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集体会议的纪要进行检查,筛选未按规定实施决策的审计事项,并且根据这些事项对企业产生不良影响的程度,深入核查,进一步揭示存在的问题。

(四)损失风险:主要指企业应收债权的回收、对外抵押担保情况。当出现应收款项逾期未收回、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借方长期挂账、对外担保缺少抵押物或者被担保企业存续状况异常的情况时,应当提示资金损失风险,追查形成原因、催收流程,重点审计是否存在违规采购、违规赊销、融资性贸易、违规对外出借资金或担保等问题。

(五)账实对比:主要是指企业财务账面资产、负债、损益等经济数据与实际情况的相符程度。一般可以通过相关计算机业务系统(比如财务NC、营销系统、存货系统)的台账,结合外部凭据或其他支持性凭据(比如银行对账单、询证函、存货盘点表、销售合同统计表),对差异原因进行核实和确认。

(六)大额支出:主要指企业大额的成本、费用和往来款支出。建议逐笔检查大额支出的支持性凭据并向经办人员了解情况,按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原则筛查审计重点,比如对外大额赞助或补偿开支、与经营无关或未签订合同的往来款、新立名目发放的补贴、不符合经营业务常规的中介服务和劳务费用等。根据审计重点,再进一步核查确认其开支的违规问题(比如决策、预算方面),以及是否存在浪费、损害企业利益、谋取私利的行为。

(七)涉诉违规:主要指涉及企业诉讼、法律纠纷或已经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议首先检查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有关判定是否适当、是否向法律顾问咨询、是否按处罚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等情况,综合评估企业是否已采取有效的措施,最大程度降低违反法规的损失,可及时提出有关上诉或申请行政复议的建议。然后以已披露的违法违规问题为线索,进一步核查被审单位在管理上的缺陷,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四、树立“增值”观念,从“立杆见影”的小事做起

内部审计通过参与企业治理,改进企业内部控制,加强企业风险管理,帮助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来实现企业的价值增值。企业内部审计的增值目标需要企业从内部管理环境中给予保障,内审机构由上至下科学地统筹规划审计工作才能实现。对于个人而言,应将“增值”嵌入手头的工作之中,一是培养为企业提质增效的工作习惯、思维,二是强化审计的服务意识,赢得其他部门的认可和支持。以下为审计实际“增值”案例交流参考:

(一)2017年某公司审计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之㈠“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的有关规定,及时对政策进行研读、分析和咨询,认为公司持有的A股票中有部分符合条件,即主动与主管税务部门进行对接、沟通并提出退税的申请。经过努力,当地税务局于2018年12月27日出具《税务局税务事项告知书》,同意对某公司2017年出售A股票所缴纳的流转税(包括增值税及地方税费附加)予以退税和抵减,两项合计990多万元。

(二)某公司关于“子公司A公司B股东申请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请示”的议案中,审计人员发现,虽然A公司近年有关经营业绩指标符合《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完成业绩承诺、兑付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条款约定,但《股权转让协议》有“股权转让前存在的已向受让股东披露或者未披露的任何问题、事项导致A公司遭受的损失或需支出的费用,由B股东承担;可从股权转让款扣除上述损失”的约定。于是,审计人员建议应先核查A公司的债务及是否存在经济纠纷,根据核实结果,公司扣留应付B股东1400多万元股权转让款,决定待消除资金损失风险后才给予支付,避免了公司的投资损失风险。

(三)有关企业清算工作采购法律服务的比价会议中,参会的审计人员发现,相关事务所是以总包形式报价,包含了强制清算、破产清算服务内容,但该次清算会启动这些法律程序的可能性较小,建议牵头部门协调事务所,调整报价方案(分别收费或降价)后重新比价筛选。按新的收费条款,实际结算时节省服务费10万元。

(四)以前年度有关对“工程结算款”、“合同签订申请”的一些审议事项中,审计人员经过对有关预算、招标文件、计价清单、合同等资料的逐项检查,并咨询公司法务人员后,提出“部分工程可根据国家有关下调建筑服务税率的政策,要求在结算价款中调减工程税费”、“部分由公司占交易主导地位的合同应争取零预付”的建议,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达到了为公司降低工程成本、降低合同占用资金的效果。